汉中春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汉中春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已委托陕西中圣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通过下方链接公开,公众可自行下载查阅;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通过下列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汉中春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www.kdocs.cn/l/cpfdQQFvIrDQ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汉中春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勉县镇川镇胡家渡村

联系人:廖涛

联系电话:17384896665

邮 箱:359005168@q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中圣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一路旺都D座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9-68661213

邮 箱:zshjhp3@163.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信息公示重点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项目环境影响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下方链接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www.kdocs.cn/l/cafqVWpKydrT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反馈。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作出解释和说明,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对外公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汉中春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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