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已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担“汉中市镇巴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10~2030.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能够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意见,使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以提高本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规划内容
本次采砂规划针对县境内河流,分别为渚河、巴庙河(渚河支流)、牟子河、渔水河、源滩河、盐场河、月滩河(徐家河)、九阵河、铁溪河(伊家河)及毛家河共10条河流,结合全县采砂规划工程地质实地勘察情况,根据现状河道河砂石资源,时空分布情况,结合实测地形、地质勘察成果,在分析河段现状采砂对防洪工程影响的基础上(主要分析对设计洪水位的影响),考虑跨河建筑物、防洪工程、涉水景观等控制条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划水平年(2025年~2030年),合理进行采砂分区规划,设置22个可采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巴县水利局
联系人:符站长 联系电话:0916-67120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916-2729362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桥北广场竹园天玺中心写字楼15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在公告有效期内(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单位或环评单位。
镇巴县水利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