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城区西南(滨江新区)4所中小学开始招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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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滨江西高新初级中学2022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公告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2]57号),《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年我校七年级招生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具有汉台区户籍或汉台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购房户)及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东以西一环及延伸线——荔枝路为界;西以汉江河堤(北)——滨江西路为界;南以滨江西路——四号桥头为界;北以西新街为界。
三、信息登记及审核我校采取先登记后确定入学办法。

(一)登记时间:7月16日~1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地点:汉中市滨江西高新初级中学。

(三)所需资料:

(1)户籍住房类:

a.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

b.监护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未取得不动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缴费票据及物业缴费证明等资料(不含空户、挂户)。

(2)政策优待类:符合政策优待的,按照优待政策规定由本人或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交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教育管理科受理。

a.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

b.相关印证资料。

c.居住证明或房产证。

(3)集体户、挂靠户口、空户等户籍类

a.户口簿。

b.常住人口登记表。

c.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d.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期内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类

a.户口簿。

b.廉租房协议或公租房协议。

c.物业缴费证明。

(5)随迁子女及就业经营类

a.居住证。

b.户口簿。

c.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d.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四)特别注意

1.以上所有类别均需提供入学者的小学毕业证及小学学籍卡。

2.请每位家长请将待提交审核资料装入档案袋,袋面上写清孩子毕业学校、班级、姓名和所装资料清单;

户口簿复印资料包含:户口本首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正反复印在A4纸上(以上资料如未特别注明,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用于最终审核并存档)

3.登记结束后,学校将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户籍核查,会同住建部门进行房产核查,一经发现资料作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符合登记条件但因各种原因错过统一登记时间的,请于登记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家长持上述相应资料到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教育管理科补充登记,逾期责任自负。

四、入学确定

1.学校对家长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信息审核、入学调查及信息核实,确保应入尽入。

2.登记结束后,有序确定入学对象:

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人房户一致)的适龄少年就近入学;空余学位优先满足各类优待对象入学;再根据招生计划及登记入学人数,有序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户分离”不作为入学依据。

3.对符合入学条件的,8月份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

1.汉中市滨江西高新初级中学招生登记工作由学校独立完成,未委托社会上的任何人参与招生工作,请各位家长谨防“学位贩子”,以防上当受骗!
2.请登记家长(不带孩子,限一位家长前来办理)根据防疫要求佩戴口罩、扫行程码、出示健康码,在校门口测量体温无误后进入校园。
3.请家长绿色出行,所有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及停放在学校门口。

咨询监督电话:

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教育管理科

0916-2608213

汉中市滨江西高新初级中学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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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滨江实验初级中学2022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公告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2]57号),《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年我校七年级招生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具有汉台区户籍或汉台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购房户)及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学区范围
东以兴元路为界;北以前进西路为界;西以汉江河堤–滨江新区西界为界;南以四号桥头(北)–西新街为界。
三、登记时间、地点、类别及所需材料

(一)登记时间:7月16日~1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地点:汉中市滨江实验小学(北门)。

(三)登记类别及所需材料

(1)户籍住房类:
a.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
b.监护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未取得不动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缴费票据及物业缴费证明等资料(不含空户、挂户)。
(2)政策优待类:符合政策优待的(优抚对象有四个类别: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优待政策规定由本人或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交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教育管理科受理。
a.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
b.相关印证资料;
c.居住证明或房产证。
(3)集体户、挂靠户口、空户等户籍类:
a.户口簿;
b.常住人口登记表;
c.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d.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期内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类。
a.户口簿;
b.廉租房协议或公租房协议;
c.物业缴费证明。
(5)随迁子女及就业经营类:
a.居住证;
b.户口簿;
c.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d.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四)特别注意

以上所有类别均需提供入学者小学毕业证及小学学籍卡。每位家长请将待提交审核资料复印并用档案袋封装,封皮上写清孩子毕业学校、班级、姓名和所装资料清单。
户口簿复印资料:户口本首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正反复印在A4纸上。
符合登记条件但错过统一登记时间的,请于登记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家长持上述相应资料到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教育管理科补充登记,逾期责任自负。
四、入学确定
登记结束后,有序确定入学对象: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人房户一致)的适龄少年就近入学;空余学位优先满足各类优待对象入学;
再根据招生计划及登记入学人数,有序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户分离”不作为学区入学依据。
对符合入学条件的,8月份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温馨提示:

1.汉中市滨江实验初级中学招生登记工作由学校独立完成,未委托社会上的任何人参与招生工作,请各位家长谨防“学位贩子”,谨防上当受骗!
2.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到现场登记审核(不带孩子,限一位家长前来办理),根据防疫要求佩戴口罩、扫行程码、出示健康码,在校门口测量体温无误后进入汉中市滨江实验小学校园。
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7月10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禁止进校。
3.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路途安全。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咨询监督电话:

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教育管理科

0916-2608213

汉中市滨江实验初级中学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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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滨江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2]57号),《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年我校一年级招生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准入类适龄儿童。
二、学区范围
南以民主西街为界;东以汉阳路–沙沿路为界;北以虎桥西路为界;西以汉江河堤–滨江新区西界为界。

三、登记地点:汉中市滨江实验小学北门
四、登记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登记时间:7月16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新生预登记工作仅限于一年级,其他年级不予登记。

(二)登记所需材料

(1)户籍住房类:
a.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
b.监护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未取得不动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缴费票据及物业缴费证明等资料(不含空户、挂户)。
(2)政策优待类:符合政策优待的,按照优待政策规定由本人或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交区教体局受理。
a.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b.相关印证资料;
c.居住证明或房产证。
(3)集体户、挂靠户口、空户等户籍类:
a.户口簿;
b.常住人口登记表;
c.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d.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期内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类。
a.户口簿;
b.廉租房协议或公租房协议;
c.物业缴费证明。
(5)随迁子女及就业经营类:
a.居住证;
b.户口簿;
c.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d.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三)特别注意
每位家长请将待提交审核资料复印并用档案袋封装,封皮上写清孩子姓名和所装资料清单。
户口簿复印资料:户口本首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正反复印在A4纸上,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入学确定
我校作为滨江新区教育科确定的招生信息审核点,对家长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信息审核。
登记结束后,按如下顺序确定入学对象: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人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空余学位优先满足各类优抚对象;再根据招生计划及登记入学人数,有序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人户分离”不作为学区入学依据。
经我校信息核实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我校将于8月份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温馨提示:

1.严禁已就读一年级学生重新参加202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一经发现退回原校就读。
2.本次招生登记工作,仅在滨江实验小学设置了招生登记点,从未委托社会上的任何人参与招生工作,请各位家长一定要谨防“学位贩子”,谨防上当受骗!
3.疫情期间,各位家长必须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到现场登记审核(不带孩子,限一位家长前来办理)每位入校人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入校前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7月10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禁止进校。 

咨询监督电话:

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教育管理科

0916-2608213

汉中市滨江实验小学
2022年7月13日

640-27

640-26
汉中市滨江实验第二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2]57号),

《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年我校一年级招生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学区内适龄儿童。
二、学区范围
北以汉宁路–民主西街为界;西以滨江西路为界;南以滨江西路为界;东以荔枝路为界。

三、登记时间    
2022年7月16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登记地点:汉中市滨江实验第二小学
五、登记所需资料   
(1)户籍住房类:
a.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
b.监护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未取得不动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缴费票据及物业缴费证明等资料(不含空户、挂户)。
(2)政策优待类:符合政策优待的,按照优待政策规定由本人或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交区教体局受理。
a.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
b.相关印证资料;
c.居住证明或房产证。
(3)集体户、挂靠户口、空户等户籍类:
a.户口簿;
b.常住人口登记表;
c.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d.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4)随迁子女及就业经营类:
a.居住证;
b.户口簿;
c.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d.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5)特别注意
每位家长请将待提交审核资料复印并用档案袋封装,封皮上写清孩子姓名和所装资料清单。
户口簿复印资料:户口本首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正反复印在A4纸上,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入学确定
我校作为滨江新区教育科确定的招生信息审核点,对家长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信息审核。登记结束后,按如下顺序确定入学对象:
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人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空余学位优先满足各类优抚对象;
再根据招生计划及登记入学人数,有序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人户分离”不作为学区入学依据。
经我校信息核实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我校将于8月份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温馨提示:

1. 招生登记只接受我校学区内学生,请本学区内学生家长根据以上报名登记时间要求,及时做好报名登记工作。
2. 疫情期间,家长(不带孩子,限一位家长前来办理)必须严格按照报名登记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审核,入校人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主动亮码、扫码、测温,全程佩戴好口罩,1米距离有序排队。
3. 家长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 建议家长绿色出行,所有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及停放在学校门口。

咨询监督电话:

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教育管理科

0916-2608213

汉中市滨江实验第二小学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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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汉中市滨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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