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8日,汉中高交大队洋县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挂车信息与行驶证登记信息不符,驾驶员汪某民涉嫌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通过现场查验、信息比对固定证据,并口头传唤驾驶员汪某民到中队进行询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驾驶员汪某民对使用其它车辆机动车号牌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汪某民做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12分。同对其进行了现场教育。汪某民后悔不已,深刻认识到使用套牌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不再做这种违法的事情。机动车号牌,是辨认车辆身份的重要依据之一,开车上路必须规范安装号牌,并保持车牌号码完整、清晰、可辨识。汉中高速交警温馨提醒:任何企图套用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都难逃“法眼”,而且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文明出行始于心,和谐交通践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