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在我市某景区游玩时,不慎跌入池塘。短暂的慌乱后,景区工作人员和热心市民合力将其救起,与此同时,一些市民拿出手机记录救援过程,但有部分好事的市民在落水女子被救起后仍将镜头对准其拍摄,这引起落水女子朋友的不满,要求将照片、视频删除,并与部分拍摄者产生争执。这件偶发事件折射出的问题令人深思。
进入互联网时代,随着抖音、微信等社交软件及各类自媒体的兴起,人们都有了随时随地发布所见所闻所感的途径和方法。在这个人人都是记录者、人人都是发言人、人人都有话语权的时代,我们一定要合规表达,不要随意记录别人的尴尬,更不能随意传播别人的尴尬。
现实生活中,当遇到突发事件时,我们首先应当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想到身处困境中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而不是举起手机拍摄记录,用别人的尴尬甚至危险来博眼球。同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我们举起手机拍摄时,要多想想当事人的感受,如果将他们换成自己是否愿意被别人这样当作焦点,让自己狼狈的样子被四处传播。再者,就算是用手机记录,我们也应将镜头对准那些挺身而出的平凡人,记录他们舍身救援的行为,传播弘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来源:汉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