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去年生态环境状况发布,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304天

“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304天,各县区优良天数305—362天,城固、西乡、略阳、佛坪、洋县、留坝优良天数同比有所增加。”4月26日,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路松柏介绍汉中市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

据介绍,2021年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8,同比改善4.9%。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为佛坪、留坝、镇巴县,除略阳外其余县区同比均改善,改善幅度前3位为西乡、佛坪、汉台。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监测的64个断面(点位)均为Ⅰ—Ⅲ类水质,其中Ⅰ类水质断面占10.9%,Ⅱ类水质断面占86.0%,Ⅲ类水质断面占3.1%。汉江烈金坝、椒溪河佛坪县城下游、八渡河入嘉陵江口、金家河入嘉陵江口和乐素河入嘉陵江口5个断面水质由Ⅱ类好转为Ⅰ类。

去年汉中城市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居全省第1,全市11个县区水环境质量现状前3位为宁强、镇巴和佛坪,改善前3位为勉县、西乡和南郑。

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面,制定了《汉中市环保督察工作规程》,充分运用“白、黄、橙、红”四色分级督办机制,推动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督察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截至2021年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剩余问题正按时限有序推进。

此外,去年组织开展“三大保卫战”及排污许可证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12次,出动执法人员13104人次,立案处罚231件,罚款1549.6311万元,办理《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共26件。

华商报记者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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