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退还彩礼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彩礼纠纷

2023年6月18日至20日期间,龙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退还彩礼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女方自愿向男方退还彩礼2.6万元,女方另退还订婚时男方为其购买的两枚金戒指、一只金手镯,圆满化解了“两个家族”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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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1年底,王男、李女经媒妁之言相识谈婚,2022年2月订婚前后,王男为李女购买首饰、赠送礼品、给付彩礼等等共计花费近8万元。后在交往过程中,王男、李女因琐事发生纠纷,积怨无法化解,婚约未能修成正果。双方因退婚事宜不能协商一致,王氏家族、李氏家族亲属亦卷入此次婚约纠纷。王男遂诉至法院。

法庭调解

龙亭法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工作人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仔细核对转账、消费明细与聊天记录等证据,从“法理”角度分析,从“情理”角度疏导。为了防止矛盾升级,法庭干警从源头找对策,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当事人居住的村组,邀请女方所在地几位德高望重的“乡贤”参与案件调解,推动更多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在发挥法庭依法调解的优势基础上辨法析理,给当事人普法,宣讲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 “加大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政策。最终,该起对立情绪较大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王男、李女达成调解意见,女方自愿向男方退还彩礼2.6万元(已当庭履行完毕),女方另退还订婚时男方购买的两枚金戒指、一只金手镯。至此,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婚约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特定原因从对方获得较大数额的财物,后因故未能缔结婚姻关系,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返还财物而发生的纠纷。此类纠纷在民间较为普遍。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对婚约的履行是以自愿为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就返还彩礼进行了相关规定。

希望广大青年男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心相交,方成久远。择偶时当以人品为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且以深情共白头。

(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洋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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