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乌鸡产业园区修建性详细规划(2018-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已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担“略阳乌鸡产业园区修建性详细规划(2018-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能够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意见,使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以提高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规划内容

略阳乌鸡产业园区位于略阳县城以南兴州街办,距离城区5km,园区范围为:乌鸡产生加工区东临嘉陵江河畔,西靠山体,北以荷叶坝大桥为界,南至林地,总面积98472m2。生猪屠宰区位于兴州街道办灵岩寺村杏树坪组,占地面积3000m2。其规划定位是以“创新、科技、生态”为主题,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形成陕南地区乃至全国富有影响力的以乌鸡深加工为主导产业,集饲料、有机肥等循环产业产品加工、展示、科技示范为一体,兼具有工业观光功能的现代化乌鸡产业园区

二、规划的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略阳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冶主任       联系电话:1599146225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916—2729361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桥北广场竹园天玺中心写字楼15层

  • 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在公告有效期内(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单位或环评单位。

 

略阳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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