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燎原分公司 汉中302厂房提质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已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担“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燎原分公司汉中302厂房提质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能够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意见,使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以提高本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内容

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燎原分公司于在现有生产厂区内302厂房(表面处理)进行改造,拆除302厂房内原有陈旧5条生产线及设备设施,保留镀铬、发蓝、钝化3条电镀生产线,并对该3条生产线重新布局优化并更新设备设施(电镀槽、环保设备),实现节能环保目标。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燎原分公司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189916206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5529560965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南段天玺办公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在公告有效期内(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单位或环评单位。

 

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燎原分公司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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