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已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担“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南沙河流域清淤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能够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意见,使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以提高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规划内容
规划南沙河流域范围总长52.5km,淸淤段范围总长13.6km,共划分4个淸淤段,包括河道淸淤3段和南沙河水库淸淤段,淸淤量共计1113.5万m3,该淸淤规划的实施将解决南沙河淤积严重现状,恢复南沙河水库兴利库容,增加水深、改善水质和库周生态环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城固县水利局
联系人:文总 联系电话:159914645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916-2729361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桥北广场竹园天玺中心写字楼15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在公告有效期内(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单位或环评单位。
城固县水利局
二〇二五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