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高新区代家坝分区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已委托评价单位承担“《宁强高新区代家坝分区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能够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意见,使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以提高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规划内容

1、规划范围

宁强高新区代家坝分区位于宁强县北部代家坝镇朱家垭村,园区东至桥沟村、北至寺平山自然山体山脚,西、南至烈阳公路,总面积33.58公顷。

2、规划定位

充分考虑上位规划、资源优势、区域发展环境、未来发展趋势等各个方面,依托园区环保建材、矿渣综合利用等产业发展,大力推进绿色材料上、中、下游产业的循环融合与衔接,使尾矿资源的综合利用成为促进宁强县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把宁强高新区代家坝分区打造成为陕西重要的新型材料基地和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汉中市循环经济发展基地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3、发展规划目标

通过规划期努力,建成一个服务功能完备、特色优势明显、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带动能力强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姜科长        联系电话:1779219599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婷婷

联系电话:0916—2729361

邮    箱:852790717@qq.com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桥北广场竹园天玺中心写字楼15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在公告有效期内(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单位或环评单位。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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