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聚餐聚会聚集

近期,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我市略阳县、汉台区相继爆发疫情,形势严峻,任务艰巨。3月14日,赵一德省长在疫情防控调度会上强调:“杜绝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到社会面上进行聚餐”。为认真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减少人员聚集性风险,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带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在疫情防控卡点自觉接受扫码、排查、登记、测温,到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

二、严禁组织和参与聚餐聚会。疫情防控期间,要坚持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不准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饭店聚餐以及其他各类聚餐活动,不准以任何形式组织和参与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各类聚会活动。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严禁组织和参与工作以外的聚集性活动,严控各类会议活动,召开会议时,要做到间隔落座、规范做好防控措施。

四、严格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要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规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白事一律从简,严格控制参加人数,严防人员聚集。

五、严禁耍特权、搞特殊。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严禁耍特权、搞特殊;要带头落实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的疫情防控要求;要积极教育、引导、规劝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里乡亲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突出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管理,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加强对违规聚集、聚会、聚餐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查处问责,从严从重处理。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

0916-12388

中共汉中市纪委

汉中市监委

2022年3月17日


来源:汉中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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