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人!野生天麻,挖不得!

6月28日18时许,镇巴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开展夏季治安大整治“百日行动”和重点林区常态化巡查过程中,在大池镇大池社区黎坪小组一带,发现一可疑人员,肩挎口袋,手持点锄,形迹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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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上前盘查,杨某自称今天到国有巴山林场西大池工区一带山林内去找天麻的,民警打开其肩挎的口袋一看,只见袋内装着刚采挖的新鲜天麻,立即当场将其查获。通过进一步调查,杨某对非法采挖野生天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杨某的行为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野生天麻资源目前数量稀少,是重要的珍稀植物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科研和药用价值。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布了第二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其中野生天麻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

民警提醒:野生天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受到《刑法》、《森林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非法采挖、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都将受到法律制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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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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