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人,停车别任性!重点整治→

7月7日

记者从汉中市中心城区违停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

我市已下达

《汉中市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决定从今年7月5日至9月30日

集中力量在我市相关县区等

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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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共享单车乱停放、随意破坏隔离设施、私占私设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方案》明确要开展联合执法,依托镇办探索建立“交警+城管”的网格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对城市道路乱停乱放等各类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和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方案》提出本次专项整治

重点任务包括↓↓↓

  ■整治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整治共享单车随意停放行为;整治影响交通出行的占道经营行为;

  ■破坏人行道护栏、隔离桩等道路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

  ■擅自设置地锁、道闸、车位标线、禁停标牌等私占私设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工作方式。由县区负责,镇办牵头,“交警+城管执法队员”联合执法方式进行全面整治,处罚情形包括温馨提示、警告、罚款、锁扣、拖移、媒体曝光、通报所在单位等,具体如下:

  1、对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擅自设置地锁、道闸、车位标线、禁停标牌、私占私设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暂扣物品、拆除、罚款等处罚。

  2、对长期占用城市道路的“僵尸车”、压占盲道、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和屡教不改的车辆实施锁扣或拖移。

  3、对破坏人行道护栏、隔离桩等道路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5、对屡教不改和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的,在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予以曝光并抄告所在单位。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

2022年7月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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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7月10日)。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经开区、航空经开区、兴汉新区、滨江新区全面动员部署,成立领导机构,以镇办为单位整合城管执法和交警力量,逐网格明确责任城管执法队员、交警及干部,建立指挥协调机制,为开展专项整治夯实组织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日-9月30日)。以镇办为单位,集中力量开展地毯式、高频次的联合整治,实现从严执法震慑一批、媒体曝光警示一批、宣传引导教育一批,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总结整治经验,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网格内交警、城管执法队员配备,建立长效机制,进入常态化管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强化源头治理,强化流动摊贩管理、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充分挖掘闲置资源施划停车位、建设立体停车场等,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源头上解决乱停车等影响交通秩序的乱象。


来源:汉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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