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汉中市疫情扩散蔓延,尽快实现动态清零目标,3月15日,汉中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与确诊人员活动轨迹存在交集的人员要主动报告。
通告要求,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确诊人员活动轨迹后,所有在汉及近期离汉群众要认真对照,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存在交集的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辖区公安机关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通告规定,对故意隐瞒行程,隐瞒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轨迹交集史,拒不履行主动报告轨迹交集等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对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显示,对主动报告或者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后查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主动报告者或第一举报人500元奖励。
西西新闻汉中: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