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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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缴存基数下限标准的

公  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缴存人:

依据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汉人社发〔2026〕4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县、略阳县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250元/月;

镇巴县、宁强县、留坝县、佛坪县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140元/月。

二、调整时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9日

– End –

来源: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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