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提高!事关汉中城乡低保→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从2025年10月起,汉中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保障标准提高

具体标准 

  • 城市低保每人每月保障标准由655元提高到675元
  • 农村低保每人每年保障标准由5400元提高到5700元(其中:A档由450元/人月提高到475元/人月,B档由350元/人月提高到370元/人月,C档由250元/人月提到265元/人月;新增D档200元/人月、E档150元/人月)
  • 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年供养标准由10260元(855元/人月)提高到10560元(880元/人月)
  • 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年供养标准由7020元(585元/人月)提高到7440元(620元/人月)
据了解,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保障提标政策,积极筹措财政资金,确保资金足额拨付到位,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同时,加强流程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保障范围、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及时分配和拨付专项资金;开展动态监管,加强财务管理与资金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民生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2025年,累计拨付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等困难群众资金11.3769亿元,有力织牢织密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

来源:汉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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