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已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担“洋县支流河道采砂规划(2025.10~2030.0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能够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意见,使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以提高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规划概况
本规划涉及洋县县域酉水河、金水河、桑园河、沙河。
1、酉水河全段在洋县境内,酉水河源头规划采砂起点,入汉江河口为终点。
本次规划酉水河可采区4个,分别为茅坪、东村、曹洞和荞麦山。
(1)酉水河茅坪街可采区规划河段:规划可采区河段位于茅坪镇茅坪街;
(2)酉水河东村可采区规划河段:规划可采区河段位于茅坪镇东村;
(3)酉水河槐树关镇曹洞可采区规划河段:规划可采区河段位于槐树关镇曹洞;
(4)酉水河槐树关镇荞麦山可采区规划河段:规划可采区河段位于槐树关镇荞麦山电站水库库区尾水段;
2、金水河:观音岩进入洋县境内为规划河段起点,入汉江河口为终点。
本次规划金水河可采区2个,分别为张庄、滩背可采区。
- 金水河金水镇张庄可采区规划河段:规划可采区河段位于金水镇张庄村;
(2)金水河金水镇滩背可采区规划河段:规划可采区河段位于金水镇大地村滩背;
3、桑园河:桑园河进入洋县境内黄家营镇界牌为规划河段起点,入汉江河口为终点。
桑园河可采区规划为黄安镇康沟村娘娘庙河段,本次规划桑园河可采区1个,为娘娘庙可采区。
4、沙河:沙河进入洋县境内磨子桥镇三台村为规划河段起点,入汉江河口为终点;
本次规划沙河可采区1个,为金沙湖尾水河段
5、本规划期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规划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30年5月31日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洋县水利局
联系人:商主任 联系电话:0916-821216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916-2729361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桥北广场竹园天玺中心写字楼15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在公告有效期内(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单位或环评单位。
洋县水利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