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汉中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申报复核开始啦!快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慢性病门诊病种范围
1.糖尿病合并并发症;
2.原发性高血压病;
3.心脏病;
4.慢性活动性肝炎;
5.肝硬化(失代偿期);
6.多耐药肺结核;
7.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8.脑血管病恢复期;
9.白血病;
10.系统性红斑狼疮;
11.精神疾病;
12.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
13.帕金森氏综合征;
14.恶性肿瘤晚期(不放疗、化疗);
15.慢性肾功能衰竭(不透析);
16.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17.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18.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
申报复审受理时间
2022年5月5日—5月28日
原则上不予延期
申报范围
凡符合汉市社险发〔2018〕1号文件规定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的我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均可申请办理。
新申报人员
经二级以上定点医院诊治,确定患有符合上述18种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且需要长期门诊用药治疗的我市参保人员,有新增病种属于门诊慢性病种范围的,以及脱审的参保人员。
复审人员
既往已申办、截止2022年6月底期满且已正常享受两年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的城镇职工参保患者,参保门诊慢性病患者或家属可持有效期内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即备案有效期至2022年6月底),统一交定点鉴定医院集中收集汇总。逾期不办理备案复核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资料
1.病历资料: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病案首页、出入院记录、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或门诊病历和相关检查化验报告。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张近期的证件照片。
3.汉中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病申请表一式两份。
温馨提示:门诊慢性病申请(复核)鉴定表是参保人员享受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唯一凭证,参保患者应及时与定点鉴定医院联系领回已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并妥善保管。
申报流程
1. 携带申报资料在医保科或慢病科领取《汉中市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在申报病种的专科门诊就诊,并填写鉴定结果及治疗方案。
2. 患者将以上资料备齐,交到医院医保科。
待遇享受时间范围新申请待遇享受期限
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
职工慢性病门诊鉴定定点医院
汉中市中心医院
3201医院
汉中市人民医院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
汉中市精神病医院
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
汉中市中医医院
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
来源:汉台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