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法院发出首份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

12月21日,镇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一起调解结案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了《离婚证明书》,这也是镇巴法院发出的首份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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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明书》是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证明案件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的依据。该证明书从便利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隐去了法院出具的裁判文书中双方当事人的子女信息、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内容,仅载明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婚姻关系解除及裁判文书案号,有效保护隐私的同时,也能清楚地显示出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有效避免当事人办理再婚、户口变更、银行贷款等事项时为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反复出示裁判文书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防止次生纠纷的发生,彰显出了人民法院家事审判的人文关怀。相较于裁判文书,《离婚证明书》还具有易于保存、便于携带等优点。

自《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推进实施“四令一书”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后,镇巴法院以实际行动积极贯彻落实该意见,稳妥有序推进“四令一书”工作,主动回应当事人需求,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不断延伸司法服务,立足源头疏导和实质化解,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确立了以“柔性司法”为理念、预防、保护、关爱为主线的家事审判原则,不断发展新时代家事纠纷治理的“枫桥经验”,为服务镇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 : 镇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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