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警民合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

2023年1月28日14时许,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阳春派出所转来警情,称其辖区农丰村一热心村民在田野间捡到一只疑似受伤的野鸟,已主动送至派出所请求救助。接警后,森警大队民警立即将野鸟带回大队并和区野保站取得联系。经野保站专业人员辨认,该只野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通过现场仔细检查,苍鹰躯体虽无外伤,但是精神严重萎靡不振,有拉稀现象,初步判断系误食有毒食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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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在野保站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民警先将苍鹰放置到有空调的办公室予以取暖,随后根据苍鹰的身体状况采取喂温开水、投食等进行治疗。在当班民警不间断地悉心照料下,29日上午苍鹰基本恢复了正常生理机能。随后民警将苍鹰进行了放生,使其重新回归大自然。

近年来,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认真践行习总书记生态文明理念,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打击处理纳入常态化工作,通过到林区执勤巡逻、发放宣传单、张贴通报、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形成了警民合力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局面。

野生动物小知识:

苍鹰(拉丁学名:Accipiter gentilis),别称:牙鹰、黄鹰、鹞鹰、元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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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鹰是中小型猛禽,体长可达60厘米,翼展约1.3米。头顶、枕和头侧黑褐色,枕部有白羽尖,眉纹白杂黑纹;背部棕黑色;胸以下密布灰褐和白相间横纹;尾灰褐,有4条宽阔黑色横斑,尾方形。飞行时,双翅宽阔,翅下白色,但密布黑褐色横带。雌鸟显著大于雄鸟。食肉性,主要以森林鼠类、野兔、雉类、榛鸡、鸠鸽类和其他小型鸟类为食。栖息于不同海拔高度的针叶林、混交林和阔叶林等森林地带,也见于山地平原和丘陵地带的疏林和小块林内。视觉敏锐,善于飞翔。白天活动。性甚机警,亦善隐藏。通常单独活动,叫声尖锐洪亮。见于整个北半球温带森林及寒带森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南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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