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江口派出所送野生动物安全“回家”

9月26日,江口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河里发现一只野生动物,请求公安机关处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野生动物正站在河道中央的浅滩处饮水。经观察辨认,该动物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目前状态良好,未有受伤痕迹。因临近街道,为避免林麝遭受其他惊吓和伤害,民警通过诱导、驱赶的方式将其赶至附近山林放归。随后,民警对附近的群众进行了保护野生动植物普法宣传。

640-501

 

民警提醒:群众如遇到野生动物要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私自饲养是违法行为,坚决禁止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同时,呼吁大家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来源:留坝公安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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